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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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SWLZB-2022172
采 购 人: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时间:2022年11月
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SWLZB-202217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wlpmec.com)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2年1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WLZB-2022172
2、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473000.00元
6、最高限价:4730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采购需求: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六安市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联系电话:13167784123
4、售价:零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二)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遵循的相关事项说明,请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联系方式:庆先生1785529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
联系方式:1316778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167784123
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一、报价响应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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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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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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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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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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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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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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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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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金天地商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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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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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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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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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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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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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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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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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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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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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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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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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LZB-202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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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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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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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支付供货价款的100%(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询价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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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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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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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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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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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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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无条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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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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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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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由成交人支付,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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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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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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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2.5 %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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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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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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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自行勘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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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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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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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理解障碍,或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模糊不清之处,可以电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该渠道仅接受关于项目的一般性疑问(非质疑),供应商提问时应当隐藏自身信息,直接提出针对项目的相关疑问即可。
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栏目查看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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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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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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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理解障碍,或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模糊不清之处,可以电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该渠道仅接受关于项目的一般性疑问(非质疑),供应商提问时应当隐藏自身信息,直接提出针对项目的相关疑问即可。
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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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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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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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
要求:
1、响应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响应文件应采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密封,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响应文件应分“正本”和“副本”分袋封装并密封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皮上应注明“(**)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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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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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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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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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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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4、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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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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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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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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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1%-2%(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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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
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
1、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信息;
3、询价授权书;
4、询价响应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6、响应情况表;
7、相关服务承诺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联合体协议;
10、询价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供应商应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截止时间前现场签到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授权书(格式参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即可),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如开标现场其未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且响应文件也未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五)评审及异常情况处理
1、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及规格、质保期以及询价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3、重新组织询价,采购单位将通过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六)报价响应及答疑
1、响应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2、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询价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提交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
4、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5、供应商如果对询价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
提出的疑问文件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请供应商及时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看答疑文件。
6、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签订
1、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总价的10%。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4、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5、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
6、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
7、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8、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9、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支付逾期利息。
10、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第五十四条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八)澄清及变更
询价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九)验收与支付
1、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4、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
(十)质疑
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3被质疑人名称;
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二、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 订 地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 甲方) 通过 组织的 方式采购活动, 经 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 乙方) 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 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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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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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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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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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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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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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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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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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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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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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
分项价格: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 付货物,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 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 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 裁规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 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 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 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 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 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 且该 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 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
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履约保证金
2.20.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约定提交不超过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
2.2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 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0.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三、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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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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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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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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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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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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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
|
1.额定压力下自由空气输出量≥580L/Min。
2.额定工作压力300Bar。
3.驱动功率11kw,冷却系统:风冷。
4.机架、底盘、过滤系统、皮带罩、风扇罩等附件采用高标准配置,使整机坚固结实耐用。
5.不锈钢管路、机架及阀片,能满足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下的正常运行。
6.工作噪音≤80分贝,符合ISO3746标准认定。
7.转速:1300转/分钟。
8.配置进气滤芯、油水过滤系统,确保空气过滤质量满足EN12021呼吸空气标准。
9.配置各级中间冷却器,后处理器,保证低排气温度,延长滤芯使用寿命。
10. 电压: 三相380v。
11、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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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瓶防爆充气箱
|
充瓶数量:4瓶 适用气瓶:6-9升碳纤维气瓶或钢瓶
工作压力:40MPA(400BAR)
体积(长.宽.高)约:1000mm*645mm*1270mm
重量≤360KG
最大进气压力为400 bar
外拉式开门方式
箱体左右面和正面双层防爆钢甲超9mm,保障操作人员安全
装备美国原装进口减压阀,气瓶充气压力可调
无需电源,无电火花
关门自动强力锁门
关门自动充气
开门自动停止充气
同时充装四只气瓶
进气压力表,0-600bar.
出气压力表,0-600bar.
灌装气瓶压力表,0-600bar.
两条充气软管
四只充气阀
充气阀上有放空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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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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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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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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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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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有微粒过滤器的油水分离器终极压力安全阀;压力表;两个带有高效滤芯20的滤筒(可填充MS-AC);保压阀和止回阀。
2、设冷凝水排放。
★3、空气质量可达到DIN/EN 12021认证标准,符合TUV监管检测标准。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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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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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干机
|
1、压缩空气由压缩机的终极油水分离器流入。该饱和气体中含有水分和油雾,温度较高。
2、高效性冷却装置将压缩空气的温度与压力露点降至约3°C,冷却后空气的温度亦降低,其中的油水等冷凝物被排除。
3、控制器用于控制冷凝物排放阀,并对设备内各冷却单元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4、内置式油水分离器将冷凝物吸收,避免过滤系统内 滤芯过早饱和。
5、冷凝水自动排放阀将油水分离器的冷凝物排放至污水桶。
6、冷却干燥后的空气流向末级过滤系统
7、介质:压缩空气和氮氧混合气(最高 40% 的 O2)
8、环境温度:+5 °C 至 +45 °C
9、重量≤50 kg
★10、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
台
|
1
|
以上标注品牌不具有限制性,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参考品牌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并说明调整理由,且该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四、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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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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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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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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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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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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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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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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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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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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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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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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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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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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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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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服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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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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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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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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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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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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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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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报价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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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费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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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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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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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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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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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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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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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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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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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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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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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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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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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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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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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附件二
供应商基本信息
(自行提供)
附件三
询价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编号 项目询价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询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职 务: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四
询价响应函
致:XXX(代理机构名称)
1、根据项目编号: 号询价公告的内容,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询价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___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与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询价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五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六
响应情况表
按询价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序号
|
品名
|
技术规格及配置
|
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置、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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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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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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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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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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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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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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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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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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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说明
|
1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
|
|
2
|
免费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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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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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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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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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询价文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供应商所供产品如与询价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
附件七
相关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中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某采购单位的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
与 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采购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询价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