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潜台路、保安路、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公益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创城第五批公益广告)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WLZB-2023167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潜台路、保安路、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公益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创城第五批公益广告)
三、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与玉带路交叉口和顺花苑B区4#3号商铺
成交(元):壹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4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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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年度潜台路、保安路、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公益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创城第五批公益广告)
服务范围:主要是对城区安装立体字、立体LOGO、双面立牌、围挡喷绘及各干道主题路画面更换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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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50215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霍山县
联系方式:饶主任 15055227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5021598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