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2023/12/28 14:27:55

2024-2025年度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WLZB-2023165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排序

排序

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单位地址

1

安徽永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以北车管所旁

2

霍山县福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高桥湾路(东鑫科技公司1号、2号厂房)

3

霍山捷诚汽车修理厂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西路

入围价格:本次协议报价为固定价格。其中:工时费率按 2020 年《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规定标准的70%取费,材料费率按维修企业市场售价的90%取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服务范围:车辆正常情况下在综合类维修企业进行维保,新购车辆质保期内在所属品牌4S店进行维保。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之日起2 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50215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址:霍山县衡山镇境内

联系方式:饶主任  1835641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 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话:0564-5021598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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