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3/6 16:15:55

霍山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WLZB-2024010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名称:霍山饰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街道中段

成交金额:伍万叁仟元整(小写:5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霍山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霍山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绿化养护面积约12849㎡(含院外东西向草坪加绿植面积约524㎡),主要对苗木看护施肥、打药、浇水、梳理、修剪、翻地及枯枝垃圾清运等。

服务要求:绿化养护:包括但不局限于苗木看护施肥、打药、浇水、梳理、修剪、翻地及枯枝垃圾清运清扫保洁:枯枝垃圾清运;排涝、除雪等。

服务时间:1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50215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妇幼保健院

   址:霍山县衡山镇境内

联系方式:张先生1775647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话:0564-5021598

霍山县妇幼保健院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邮箱:wanlong_a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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