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院西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4/3 17:28:47

霍山县医院西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WLZB-2024015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医院西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二次)

三、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泛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D1栋5楼

成交金额: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根据食堂营业额据实结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医院西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选择一家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配齐基本运行所需要的用品用具,成交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气及人员工资社保、食材、副食品购买、用品损耗、维保维护、安全生产、健康防护等

服务要求:安徽省霍山县医院西院区职工40人)、精神科病号(约140人)及就医人员等提供一日三餐,餐厅要求使用本地新鲜食材,充分保障医院就餐需求。

服务时间:经营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50215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医院医共体集团黑石渡分院

   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

联系方式:刘主任 1735644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 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话:0564-5021598

2024年4月3日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邮箱:wanlong_a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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