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宿城一中超市服务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宿城一中超市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WLCG-20181285
一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宿州市德实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90000元/年
经营期限:3年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人民北路公园道一号13号楼1202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宿州市天琪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588000元/年
经营期限:3年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义乌国际商贸城5#精品街0111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宿州市春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528000元/年
经营期限:3年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三八办事处
二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宿州市天琪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28000元/年
经营期限:3年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义乌国际商贸城5#精品街0111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宿州市阳光宝丽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00000元/年
经营期限:3年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44号
公示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
评审委员会名单:严亮、刘新珍、李丽芳
采购人: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联系人:唐老师/13355577636
地址:宿州市银河三路518号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15155703030 0557-3339333
地址:宿州市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电话:1515570303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