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
磨子潭镇宋家河弃土场治理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AHWLHS-2018145-01
2、项目名称:磨子潭镇宋家河弃土场治理工程(二期)
3、建设地点:霍山县磨子潭镇宋家河村
4、建设单位: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5、建设内容及规模:绿化栽植、游乐设备安装等工程,工程预算总造价约48.60万元。
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拟投标企业范围
根据《霍山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暂行办法》,未收到投标邀请通知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收到投标邀请通知的企业自行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等,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安徽万隆霍山分公司会议室
2、招标代理单位: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昌先生13365683740
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